2011年3月15日 星期二

日本震災損失於日本個人所得稅可以後抵十年

台灣對於個人綜合所得稅目前好像沒有損失後抵的規定,唯一的例外似乎只在已廢止的「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中,第四十四條規定允許個人綜所說災害損失列舉扣除額於扣除不足下可後抵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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